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路费征收标准
项 目
计算单位
征收标准
备 注
一:营业性客车
每月每吨
200元
每座每个月70元
二:货车及非营运客车
每月每吨
200元
包括营运货车、其它机动车
三:两轮摩托车
每年每辆
200元
按吨位计征的车辆不足一吨的按一吨计征 ,一吨以上不足半吨按半吨计征。